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承包人如何解除工程合同?

来源:网络   作者:未知  时间:2015-09-18

  1、承包人法定的解除合同条款有哪些?

  (1)未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;

  (2)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、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;

  (3)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协助义务的。

  2、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,承包人是否可以解除合同?

  (1)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是发包人的法定义务;

  (2)发包人未取得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,承包人可以向发包人发出催告,要求发包人在限定的合理期限内办理;

  (3)如发包人不能在指定的期限内取得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,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。

  3、因发包人违约,承包人解除合同,可以要求赔偿的损失范围?

  损失范围包括实际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,具体包括:

  (1) 机械闲置费;

  (2) 停工人工费;

  (3) 剩余建筑材料价款;

  (4) 订购建筑材料的已付订金;

  (5) 进退场费;

  (6) 搬迁费;

  (7) 可得利润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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