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破产债权人会议有哪些职责

来源:网络   作者:未知  时间:2018-11-23

  可能很多人对债权人会议都不清楚,债权人会议是全体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进行权利自治的临时机构,破产主要召开债权人会议,那破产债权人会议的召开程序是怎样的?破产债权人会议有哪些职责

  一、破产债权人会议的召开程序

  破产债权人会议议程如下:

  1、会前报告阶段流程

  会前情况报告阶段主要由书记员、管理人工作人员完。

  2、合议庭主持阶段流程

  企业破产法规定债权人会议主席主持债权人会议。

  3、债权人会议主席主持阶段流程

  (1)管理人向债权人会议报告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,提请债权人会议表决。

  (2)管理人向债权人会议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的报告,提请债权人会议决定。

  (3)管理人向债权人会议做设立债权人委员会及委员选任的建议报告,提请债权人会议选任债权人委员会委员。

  (4)管理人向债权人会议做提请审议重整计划草案报告,并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说明。

  (5)管理人向债权人会议做破产人破产财产变价方案,提请债权人会议审议。

  (6)管理人向债权人会议做破产人破产财产分配方案,提请债权人会议审议。

  (7)请合议庭宣布临时确定债权额决定。

  (8)管理人工作人员报告表决前到会债权人人数及所代表债权额。

  (9)组织债权人对表决事项进行表决。

  (10)工作人员统计结果。

  (11)宣布表决事项是否表决通过及债权人会议决议。

  (12)宣布会议结束。

  二、破产债权人会议有哪些职责

  1、核查债权;

  在债权人会议上,所有的债权证明材料都要向全体债权人出示,供所有债权人查阅,其他债权人可以对证明某项债权是否成立、是否合法、发生的时间、数额的大小、有无财产担保、是否是连带债权的材料的真实性、完整性,向债权的申报人进行询问,也可以提出异议。

  2、对选任管理人和管理人报酬的监督;

  3、选任和撤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;

  4、决定债务人是否继续营业;

  5、通过重整计划;

  6、通过和解协议;

  和解协议是清偿债务的协议,一般要求债权人作出适当让步,放弃部分债权,因而和解协议必须由债权人会议决议。

  7、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;

  8、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;

  9、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;

  10、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债权人会议行使的其他职权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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