咨询热线:182-4717-3247

热门话题: 企业法律顾问 | 公司法务 | 快消品法务 | 投资纠纷 | 建筑工程 | 刑事辩护
您现在的位置是:诉讼专家律师>刑事辩护>正文

刑事案件作出判决的时间是多久

来源:网络   作者:未知  时间:2018-03-26

  一个完整的刑事诉讼程序要经过侦查、审查起诉、审理三个阶段,每个阶段的处理都有期限要求。法院审理刑事案件作出判决的时间是多久?侦查阶段,出现了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情形,会延长侦查期限。同样的,法院审理时也可能延长期限。那么哪些情况会延期审理刑事案件?这些问题,下文为您详细阐述。

  一、刑事案件作出判决的时间是多久

  (一)审查期限

  人民法院对于按照普通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,决定是否受理,应当在七日内审查完毕。对于人民检察院建议按简易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,决定是否受理,应当在三日内审查完毕。

  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的期限,计入人民法院的审理期限。

  (二)公诉案件审理期限

 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,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,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。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,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,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,可以延长三个月;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,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。

  (三)自诉案件审理期限

  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,被告人被羁押的,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,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。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,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,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,可以延长三个月;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,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。未被羁押的,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。

  (四)适用简易程序案件审理期限

 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,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;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,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。

  (五)适用审判监督程序案件审理期限

 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,应当在作出提审、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审结,需要延长期限的,不得超过六个月。

  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抗诉的案件,审理期限适用前款规定;对需要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,应当自接受抗诉之日起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,下级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期限适用前款规定。

  二、哪些情况会延期审理刑事案件

 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五条 在法庭审判过程中,遇有下列情形之一,影响审判进行的,可以延期审理:

  (一)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,调取新的物证,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;

  (二)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,提出建议的;

  (三)由于当事人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。

  注意,当事人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,又包括两种情形:

  一是指当事人的申请在短时间内,仍不能作出是否同意回避的决定,审判活动无法进行;

  二是指当事人申请回避的人员应当回避,需要另行更换人员的,可以延期审理。


上一篇:刑事拘留流程是怎样的?

下一篇:有期徒刑减刑的条件有哪些

相关文章:

管制和拘役的期限
有期徒刑最多能判多少年
死刑宣告到执行的时间有多长
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要遵守什么规定

添加微信×

扫描添加微信